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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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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姻宣告無效后會導致什么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3-10-09 點擊數:0
一、婚姻宣告無效后會導致什么
婚姻宣告無效后會導致如下: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婚姻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婚姻無效情形有哪些
婚姻無效的情形如下: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無效婚姻與可撤銷有什么區別
無效婚姻與可撤銷的區別如下:
1.可撤銷婚姻必須由具有撤銷權的婚姻當事人提出,無效婚姻提出主體可以是第三人;
2.可撤銷婚姻多數為違反私人利益的行為,無效婚姻多是違反社會公德、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3.無效婚姻可以在婚后任何時間內提出,而可撤銷婚姻只能在婚后1年之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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