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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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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現實生活中的“同居”現象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09 點擊數:55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思想的不斷開放,許多年輕人在婚前會選擇同居,然而許多糾紛也是由同居而引發的,那么現實生活中的同居到底有哪些?同居關系通常可以分為婚外同居、未婚同居和法定同居。婚外同居是婚姻法禁止的同居種類;未婚同居是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未婚男女的同居。
首先,婚外同居
婚外同居通常也被稱為“姘居”,是指同居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在同居當時已有合法的婚姻存在且還沒有解除。這種同居它影響到了他人的婚姻,所以,婚外同居又稱為“涉及他人婚姻的同居”。這種同居現象主要表現在“金屋藏嬌”、“養情婦”、“養小秘”、“包二爺”、“包二奶”等。
在現實實踐中,有婚姻一方的多為男性,而同居的另一方女性多為年輕的女子,他們之間的年齡差別一般是很大的,10到40歲不等。他們之間的同居,為了愛情的很少,更多的則是建立在金錢和性欲上的。這種同居關系不再像未婚同居那樣只是引起一些社會治安問題,而是直接違法了。我國《婚姻法》第4條就規定“夫妻間有忠實的義務”,第3條“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其次,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有的學者也稱之為“不涉及他人婚姻的同居”。這種同居一般是以感情為基礎的,它又涉及到兩種情況:第一是同居的男女雙方在同居之前都沒有過婚姻,他們的同居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在校大學生的戀愛同居,在很多農村中的那種“只辦喜酒不辦證”的“事實婚姻”同居,試婚等。第二種情況是男女一方或雙方在同居以前有過婚姻,但在同居之時其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他們的同居也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
最后,法定同居
我國《婚姻法》第12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從法條里我們就可以直接看出,我們的立法者是把這種關系定性為同居關系的。這種同居可能并不是出于當事人的本意,也許當事人的一方或雙方都有締結婚姻的意愿,但由于違反了相關法律,導致了婚姻無效或可以撤消才形成了同居。我把這種同居叫“法定同居”。因而可以看出這是同居中的一種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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