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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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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循定案例】遺產爭奪大戰,沒見過這么心兇的兄弟?。ㄉ?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2-04-27 點擊數:1
劉爺爺與王奶奶系夫妻,二人生前育有兩子兩女;長子劉一,次子劉老二,長女劉英,次女劉芬。王奶奶于2012年去世;長子劉一于2017年因病去世,去世前未婚未育;劉爺爺于2020年去世,已故三人去世時均未留有遺囑。
王奶奶去世后,劉爺爺一直獨自生活,但由于日益年邁,逐漸喪失獨自生活能力。住在國外的大女兒劉英本想將其接至身邊養老,然而因不符合當地的法規政策無法為其辦理家庭團聚長期簽證帶其出國養老。
2015年,小兒子劉老二借接劉爺爺到他家養老之名,未經同意,擅自將他的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工資卡、銀行存單等證件及存款均拿取后鎖在其家里的保險柜內,便想將老人送至社區養老中心。劉爺爺表示不愿意,劉老二便將已基本喪失獨自生活能力又一無所有的劉爺爺送回獨居的家里后便不管不問,直至第二天下午劉英與劉爺爺通話時方知,劉老二不僅未將劉爺爺接走,甚至在擅自拿到了劉爺爺的財產及證件后,都沒有讓老父親吃一頓晚飯便將其送回了他自己的家,直至第二天下午,老人已一天未進食。劉爺爺在兒子家的遭遇驚動了其在寧波的四弟及在上海的六弟,二人便來到成都看望,并與回國探望的劉英一起走訪了數家比較高端的養老院后,確定了一家劉爺爺滿意且愿意去的養老院,并為他辦理了入院手續。
劉爺爺入住養老院后擔心劉老二會私自挪用存款,因此對劉英說想廢掉所有鎖在兒子家保險柜里的存單。于是,劉英陪父親到銀行申請掛失并重新辦理了新存單,并給每張存單設置了不同的密碼,隨后劉爺爺當著其兄弟的面親筆寫下了《說明書》,寫明工資卡、存單等存放于劉老二處,并委托劉英代其監管所有存款的使用。劉英考慮到其身在國外,父親生病等急需要取錢時不能像在國內取款方便快捷,便將存單及其他證件、財產仍交由劉老二保管,但未告知其存單密碼,有急需用錢時,劉英根據大致所需金額,給劉老二一張金額相近的存單的密碼,讓其取出用于劉爺爺所需。此后,劉爺爺更換養老院以及日常事務的處理,均是由劉英通過郵件及電話處理,每年亦兩趟回國看望。
2020年7月,劉爺爺病危住院,劉英因為疫情無法回國照顧,為方便劉老二取錢交納費用,以及避免劉爺爺過世后再取出手續麻煩,劉英便將所有存單的密碼均告知了劉老二,其在取得所有密碼后便將存款全部取出并保管至今。劉爺爺去世后,劉英考慮到妹妹劉芬家境相對困難,便建議劉老二從遺產中分15萬元給劉芬,然而劉老二不予理睬,甚至想方設法讓劉芬作了放棄繼承遺產的公證。
綜上所述,劉英認為,劉爺爺的遺產應當自其死亡后由未放棄繼承的合法繼承人共同繼承,劉老二獨自占有遺產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劉英的合法權益。現劉英為維護自身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委托我方進行代理。
目前,結合當事人描述的案情和案件材料,我們展開了綜合性分析并準備立案。
實時更新,未完待續。下期接著講當事人有何具體需求?我們為案情制定的辦案策略?收集了哪些證據?以及大家最期待的案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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